接到市民反映后,记者立即联系到了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。据了解,针对此现象,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嘉禾中队已多次到现场对16栋2号顶楼业主进行文明劝导,并告知了业主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、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,其经营管理者未采取适当措施,致使其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,已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。
2日,城管执法人员再次到现场进行冻库噪音核实,发现该库房较前期已降低了噪音音量。据该业主表示,因接近年关,很难聘请到专业的冻库维修保养工人,他会持续寻找专业维修公司,最迟在年后完成对冻库的维修,解决噪音问题。据经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若该业主逾期未改正,将依照《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》相关规定,对其进行相应处罚。